劳务派遣是一种将派遣员工合法分配的方式,可以较好的为劳动者提供合理的工作,而且可以为公司提供劳动人员,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是比较好的。那么您知道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权利义务是怎样的吗?就先让山东劳务派遣的小编带您来简单看一下吧。
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条款外,还要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这一规定,讲解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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